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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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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报送材料的通知(学位中心〔2011〕22号)

    编辑: 发展规划处  发布日期:  2011-05-05   来源:发展规划处、学科建设处  
     

    各学位授予单位:

  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按<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>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》(学位办〔2011〕25号),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(简称“学位中心”)承担本次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材料接收工作。经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材料填写

    为方便各单位按照“学位办〔2011〕25号”文件要求报送有关材料,学位中心提供了“信息填报系统”。各单位可利用此系统填写、打印和网上提交《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》(简称“申请表”,见学位办〔2011〕25号文件附件四),并生成《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汇总表》(简称“汇总表”,见附件一)。

    “信息填报系统”提供了“学科用户”和“单位用户”功能。“学科用户”用于各学科填写申请表信息,“单位用户”用于单位汇总、打印、提交各学科材料,并生成汇总表。所有操作仅在单位提交时需要连接互联网。具体操作方法见《材料填报操作说明》(见附件二)。

    申请调整到“军事学门类”有关学科(简称“涉密学科”)的,不通过系统在网上提交申请表电子文件,只利用系统的“学科用户”进行填写,并将每个学科申请表导出为一个压缩文件。各单位将各“涉密学科”导出的压缩文件拷贝到同一文件夹内(文件夹以单位代码命名),刻录至光盘(简称“涉密光盘”)保存。

    二、材料报送

    1.电子材料报送

    非涉密学科材料通过“信息填报系统”直接提交至学位中心。涉密学科材料请通过机要方式将“涉密光盘”寄送至学位中心。

    2.纸质材料报送

    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如下:

    (1)《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表》,包括“涉密学科”在内的所有学科均应通过“信息填报系统”直接打印该表。各学科需报送的申请表份数见附件三。

    (2)《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汇总表》,非“涉密学科”通过“信息填报系统”直接打印,“涉密学科”根据附件一直接填写。各单位均报一式2份。

    各种纸质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装订,请勿另加封面或塑料封皮。申请表单独打捆并按学科代码排列;汇总表单独装入信封。

    3.材料填报说明

    请按以上要求报送有关材料,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的一致性。“信息填报系统”开通时间为:2011年5月5日-5月20日,“涉密光盘”和纸质材料请于2011年5月20日前(以邮戳为准)寄送至学位中心。

    有关文件及附件电子版可从学位中心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cdgdc.edu.cn)“工作动态”栏目下载。“信息填报系统”安装软件可于2011年5月5日后从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”(网址:http://www.cdgdc.edu.cn/pgsh)“软件下载”处下载。

    联 系 人:任超、王宁

    通讯地址:北京海淀区王庄路同方科技广场B座18层评估处

    邮政编码:100083

    联系电话:010-82378734、82378736

    传真电话:010-82379489(自动传真)

    电子信箱:renchao@cdgdc.edu.cn